新加坡心脏基金会(SHF)及其所有事务,皆由董事会管理。
董事会的甄选和招聘政策,遵循执行委员会(EXCO)/提名委员会所列之职权范围。据SHF宪章章程规定,董事会由12名当选成员,和最多8名增选成员组成,并在年度股东大会被委任。在当选的成员中,必须有至少3名成员来自医学界,其中至少有一人为新加坡心脏学会的成员,董事会当中也应有非医学专业人员。
董事会成员的年度表现和效益,藉由各别成员所提交的自我评估清单,交由董事会主席进行审查与评估。
各委员会成员的委任及职权范围,皆由董事会决定。
新加坡心脏基金会(SHF)的举报制度,是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沟通途径,让他们能对SHF运营的任何方面,提出质疑或进行举报,包括:举报SHF员工严重违反行为准则的事件,为‘举报者’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沟通方式。举报过程及内容,须以陈述事实为主,就事论事且真诚地进行举报。举报者不必担心会引起不利后果,或遭受任何的报复。对此,SHF期望打造一个光明磊落且包容并正向的工作环境。所有举报都会确保利益攸关方的权益,尤其优先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SHF不允许其董事会及委员会成员、志愿者、职员或任何提供商,在就职期间拥有任何不当行为。
此举报制度适用于所有董事会及委员会成员、职员、志愿者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