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进行的CPR与AED知识、态度和实践调查报告,不愿对陌生人实施心肺复苏术CPR的主要障碍因素包括:害怕伤者死亡后遭起诉(2020年:18%)以及担心被误以为性骚扰(2020年:6%)。这种恐惧心态对伤者的生存几率是有害的,因为这会阻碍旁人/公众实施CPR。这些发现与我们2018年的调查结果一致。
好心人计划是新加坡心脏基金与新加坡律师公会无偿服务办事处(Law Society Pro Bono Services)的合作项目,在社区法律诊所为那些在抢救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的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让救援人员更加安心。
如果你因抢救病人而遇到法律问题,却无力聘请私人律师,可致电律师公会无偿服务办事处热线6536 0650预约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好心人是在没有法律责任的情况下于紧急情况中做出反应的救援者。这不包括在临床护理中照顾患者且对患者负有护理责任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
如果救援者试图帮助陌生人不果,或使情况变得更糟,好心人法律旨在免除该救援者的责任。
新加坡没有关于好心人的法律。然而,目前几乎没有证据指向缺乏好心人法律会阻止/减少潜在的救援者,抑或颁布好心人法律必然会鼓励更多的路人/旁观者帮助有需要的陌生人。
法律要求好心人采取合理的行动。尽管潜在的救援者可能因高尚的意图,但他们不得因为鲁莽或疏忽而造成更大的伤害。不过,本地并未有关向好心人索赔的报道。索赔人必须证明,如果不尝试帮助伤员,伤员的情况会更好。如果伤员确实迫切需要帮助和介入,这将很难证明。
即使您是训练有素的医疗专业人员,法律也会考虑您在这种情况下提供紧急医疗护理时面临的限制,如:事实上,您无法获得急救药物、设备或医院设施等。法律也不会假设因为你接受过医疗培训,您就必须拯救患者,否则将成为疏忽的证据。
只要您按照正确的技术应用心肺复苏术,即使伤员受到已知的心肺复苏术/胸外按压并发症(如:肋骨骨折)的伤害,您也不应该承担责任。
只要好心人按照适当的医疗技术提供援助,伤员就很难可信地声称好心人的实际意图是骚扰/侵犯。
法律没有规定旁观者有法律义务协助处于危险中的人,除非旁观者是使伤员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即使您是医疗保健专业人员也是如此。
不过,医疗道德标准要求训练有素的医疗专业人员要帮助那些可能因他们所受的培训和已有的技能而得救的人。